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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甄恩跃
时间:2025-11-07 21:41:47
留言对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人是电单车行业的从业人员,现就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共享电单车业务的准入和监管相关问题提出专项咨询,请贵局针对如下问题逐一答复,具体如下:1、目前在石家庄市中心城区开展共享电单车业务的运营企业共计有4家,包括哈啰、人民出行、青桔和圣庄出行。根据公开信息了解,以上4家运营企业在2022年曾缴纳过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或者占道经营费。截止至今已有3年过去了,请问现在这4家运营企业是否还再继续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或者占道经营费或者其他费用吗?2、现在哈啰、人民出行、青桔和圣庄出行这4家企业在使用的共享电单车停车区是经过政府部门统一规划过的吗?以及这些共享电单车的停车区是仅限于哈啰、人民出行、青桔和圣庄出行专属使用的吗?除这4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个人的电单车是否也可以停放使用?
回复时间:2025-11-07 22:17:35
回复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您好!问题1答复意见:按照市政府部门职责划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设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的备案,建议具体情况咨询市交通运输局。问题2答复意见: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石交规〔2023〕4号)、《城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及管理规范》(DB1301/T 494-2023)等法规及规范标准规定,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向各区城管部门提交设置申请,经各区城管部门按照“优先市民车辆停放”的原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设置条件的,由各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自行组织施画符合规范标准的共享单车专用停放框线并对照设置电子围栏。原则上共享单车停放框线用于共享单车停放,对市民车辆停放需求较大的点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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