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16 12:40:37 |
| 回复部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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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经核实,该位置属于长安区长丰街道办事处,市容监督科第一时间将问题交办长安区,要求区城管局督促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相关街道办事处迅速响应,区城管执法大队会同长丰综执队前往现场清理,执法队员现场对违规占道经营的商户及摊贩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清理店外摆放的物品,恢复公共通道畅通,并告知其严格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禁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并且对屡教不改的重点商户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明确告知其法律责任及后果,要求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规范经营行为,避免扰民。对拒不配合的流动摊贩依法进行了暂扣经营工具处理,并清理了现场遗留垃圾,恢复了市容环境整洁。下一步,市容监督科督促长安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紧盯重点时段路段,对占道摆摊设点问题坚持“见一处清一处”,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该路段的日常巡查管理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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