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8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25 15:56 【字体: 打印
 

 

王蔚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治理老旧小区卫生,提升群众幸福感的提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

    加大投入实现基础设施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市已有83个街镇、740个社区、5089个居民小区、2900余家公共机构、已完成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布设,全力推行“撤桶并点”分类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提质提标,打造标准以上、星级投放点位。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分类投放设施的提质提标升级,增加基础分类容器投放,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二、有效分类定时处理

    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重点措施的紧急通知》中“在城市街道、居民小区醒目位置设废弃口罩、手套等医用防护用品的收集容器,统一收集、集中销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做好废弃口罩收运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各生活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学校、商超等规范布设医疗废弃物专用回收桶(箱)。容器为红色或黄色收集容器,设置文字标识,标明医疗废弃物专用,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物与容器直接接触。同时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分类投放要求,引导市民规范投放。清运时及时消杀,由垃圾清运单位使用专车清运,车辆密闭,直接运输至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坚持日产日清。

    三、定时定点收运

    2022年7月下发《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精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标准,形成“定时定点定路线”分类收运模式。

    作业车辆全部加装车载定位、视频监控,并喷涂收集垃圾种类标识,杜绝出现垃圾滴漏、噪音扰民、混装混运等现象。严格遵守生活垃圾分类规定,严格按照“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清运,在公示清运时间内前后15分钟到达垃圾收集点。装载期间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开启安全警示灯,确保收运工作安全,达到标准化、精细化收运标准。

    四、加大宣传力度

我市多措并举,多渠道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党员志愿者、社区居民、学校学生等群体,深入社区、家庭、学校、企业、机关、商场(市场)、宾馆(酒店)、窗口单位等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意义,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良好宣传氛围。

(一)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2022年全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碳生活迎元旦 垃圾分类我先行”“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开学第一课——童心巧手 学习垃圾分类”“条例之所向 分类之所往”“小手拉大手 文明一起走”“率先垂范作表率 积极分类树新风”“我是党员我带头 垃圾分类我先行”“话中秋·迎国庆·感党恩 源头减量伴我行”“国庆长假我在岗 垃圾分类不打烊”“献礼二十大 垃圾分类靠大家”“送垃圾‘回家’ 迎文明入户”“巾帼志愿者传递垃圾分类新风尚”、开展迎七一“变废为宝 环保你我”生活垃圾分类艺术作品展等主题活动,每月评选全市垃圾分类小区红黑榜并予以公示。每月最后一个周六(周五)在社区(机关)内开展有害垃圾收集日活动,普及有害垃圾相关知识,提升群众有害垃圾收集意识。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垃圾分类意义,引导群众参与垃圾分类,践行源头减量,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渠道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立体式、多层次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各类媒体,以及楼宇广告屏幕、电梯间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宣传32次、省级媒体宣传87次、市级媒体宣传127次,累计开展各类宣传培训11000余场次,入户宣传155万余户次。坚持每个工作日发表公众号5篇,介绍市分类办及各县(市、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相关情况;发布“石分美巴士”9站,科普垃圾分类相关知识。

(三)扎实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培训。组织各街镇办事处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垃圾分类指导员等开展面对面培训100次,推动全市各街道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垃圾督导员培训、垃圾分类桶边指导等活动,全面提高我市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一线工作者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为做好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采纳社会各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共同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