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政协石家庄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016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2-25 15:53 【字体: 打印
 

 

王峻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在收到您的意见与建议后,我部门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动市民参与积极性

    2021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第六条首先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依法行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执法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活动。其次第二十六条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是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由本单位负责;二是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单位负责。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单位的由居民委员会(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农村居住区,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等,以及明确了车站、机场、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人。

    工作中,今年我办采取组织专业培训团队的办法,对各类管理责任人进行了百余场专业知识培训,同时制定宣传方案,全市所有县(市、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季度一个主题,在人口密集场所(广场)举行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并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为有害垃圾收集日,以社区为单位各自组织。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海报以及垃圾分类相关小礼品等让社区管理者意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以点带面推动垃圾分类。

    二、抓住主要矛盾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至今已有将近五年时间,石家庄市作为全国的46个试点城市之一,不断经历了最初探讨试的“试点先行、重点探索”到中期摸索中的“行业引领、全力突破”又到如今制定的“夯实基础、构建体系”,不断扩展新思路,同时吸取借鉴发达城市新办法,在有限的资金支撑下,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取得了全国排名中24名的优异成绩。

    但是,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断推进的全民事业,需要城市中的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需要国民素质的整体提升,需要逐步完善全链条的无害化处理体系。下一步我们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理解为什么要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意义何在,以党员带动群众,让孩子牵动家庭,让所有人逐步从“让我分”转变为“我要分”,二是要加大全链条体系建设,从完善分类处置开始,到严查混装混运,同时兼顾前端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在加大宣传的基础上,用末端推动前端,逐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加大相关经费投入

    《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中第六条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综合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同时,第十五条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套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应当予以更新或者改造。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进一步采纳社会各方面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共同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