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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宏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内涝、补齐城市短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对策研究

一是早安排早部署。为做好本年度防汛工作,城区防汛指挥部于4月份即要求各成员单位将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工作早部署、工程早检查、隐患早整治,措施早落实,把握住防汛工作主动权,全力确保城区安全度汛。二是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各单位各行业根据工作实际,立足实战、实用、实效,组织修订完善防汛预案,进一步明确防汛措施和处置程序,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做到气象预警、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避险等各个环节全覆盖,不断提高防汛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做好防汛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范围认真查找防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所有涉及防汛安全的工作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限时整改完成。

二、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管道疏通等维护作业。汛前合计疏通排水管道507.22公里,掏挖收检井37250座,维修收检井2821座,配换井盖井篦804块; 清挖泵站集水池41座,清淤泥量3372.96立方米,清理格栅18座,打捞漂浮物3592.41平方米;检修检测机泵250台,检修高低压配电柜及控制柜约580面,检修保养变压器54台,检修保养发电机组52台,保养检修格栅机37台,维修进出水闸门20套,保养检修闸阀250套,出水拍门84套,维修保养起重天车13台,维护整定PLC设备8套;完成82座雨水闸门的高标准维护,确保闸门启闭正常;完成河面保洁合计107.4平方公里,打捞河面漂浮物4000余立方。二是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原则,充实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物资号备存储机制,优化仓储布局,分级分类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三是完成共54条摄像线路的检修工作,包括擦拭摄像机镜头、修正水位标尺、调试泵站内连接设备等,其中37路泵站及路面视频、10路内部视频、7路二环路视频;2021年欲新增火车站南地下通道、西营泵站和杜北泵站3条视频监控。

三、加强现场值守

作为城区防汛的主要力量,我对汛期现场值守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全力保障防汛工作:一是组建13支防汛中队,8支应急抢险小分队及6支快速机动小分队,并组织开展防汛演练;二是与各防汛中队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包片、包点、包桥、包闸门”的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和易积水路段安排专人盯守,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工作,降雨不停、积水未清、人不离岗;三是对城区内下穿式地道桥建立领导包联制度,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参与地道桥的包联,重点地道桥的现场包桥人员领队必须由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担任,每座地道桥的包桥人员不得少于4人;四是进一步强化了包桥制度。大型排水设备和包桥人员雨前必须到岗就位,雨中密切关注积水情况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排水效率;降雨时现场包桥人员必须全程在岗,做到“水不退,人不撤”。

桥下积水后,包桥人员及时拉起警戒带,协同交警进行交通管制。包片包点人员及时清理收水井口垃圾杂物,盯守冲开井盖,加速排水,确保市民安全。河道所闸门盯守人员及时开启全部闸门,全力泄洪,雨水泵站所有机泵全部开启,全力抽排桥下积水。

针对有外来水或循环水的地道桥使用沙袋或配重块压实冒水井盖,配备警示牌,并在外来水较大时使用沙袋及时进行阻水,确保泵站能够以最大力度进行抽排。

四、对易积水路段升级改造

石家庄位于河北省中南部,环渤海经济圈,西依太行山,北濒滹沱河,东南部为辽阔的河北平原。地势较为平坦,自然地形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均坡度为千分之一。

近些年,针对设施老化、标准低的易涝点的积水点改造工程一直在推进,如近几年实施的中山西桥泵站提升工程、建设大街泵站提升工程通过增加调蓄设施、提升抽升能力等解决了多年来逢雨必淹的问题;又如北城路与泰华街交口区域积水问题,实施了滨华路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待过铁路的雨水管道实施后(已招标),可彻底解决该区域积水问题;又如中山路排水提升改造工程、苑东街排水提升改造工程、谈固大街泵站提升工程、中华大街翠屏路积水点改造工程等,均是针对易积水点实施的排水改造。随着近几年不断的排水提升工程及积水点改造工程,主城区排水体系已基本完善,按区域形成了按照市区主城区雨水管网以民心河为排放口的5大排水体系,因此在今年的几次大的强降雨中,并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区域性积水状况。 

由于“重地上,轻地下”的观念由来以久,导致历史欠账太多,而且排水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彻底解决需要一个过程,但政府这几年一直在全力推动我市排水工程的提升工作,相信排水设施的完善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积极落实您的建议,进一步做好城市排水管理工作。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