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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2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九巡察组于2018年8月10日至10月20日对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2月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城管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开展的这次专项整治巡察,不仅是对局党组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把脉问诊”,更是对城市管理事业发展的“保驾护航”。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推进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城市管理“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城管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主动认领,以坚定的政治态度和强烈的使命感,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12月6日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后,市城管局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建忠同志为组长,分管人事、党办、纪检、办公室4位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汇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证全局系统整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12月19日,市城管局党组召开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围绕巡视巡察整改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会先后5次专题分析研究反馈意见,局领导小组5次召开会议推进整改工作,有关处室为工作专班,分阶段抓进展、盯任务拿措施、严标准定制度,有序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整改工作效果,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整改方案制定,多次听取情况汇报,确定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标准要求,规定完成时限。12月14日,印发《中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石城管发[2018]53号),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会上,党组书记、局长任建忠同志对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巡察契机、压实党建责任、转化整改成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推动省会城市管理工作大发展大跨越的要求。同时,针对整改内容,层层分解任务,逐一明确责任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是聚焦整改问题,细化措施办法。市城管局党组严格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出涉及“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巡视巡察整改”七个方面存在的21个类别60个具体问题,并列出清单。采取“重点问题党组集中解决、难点问题系统合力解决、常见问题机关带头解决”的方式方法,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查找结合起来,把立行立改与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做到举一反三,制定、修订涉及意识形态监管、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执纪、城管执法等方面制度15项。市城管局党组在推进整改过程中,严格依照整改任务分解表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全程监督,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条一条措施落实,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市城管委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树得不牢,目前我市焚烧垃圾仅占全部产生量的14%,与国家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50%以上还存在很大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督导有关县市区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焚烧能力。二是争取主城区焚烧处理2019年达到100%,县(市)建成区2019年、2020年分别达到30%和50%。三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智慧城管项目建设仍然按照过去的老办法在抓落实,目前设备老化,观念陈旧,管理落后,各个管理系统独自运行,不能共享信息及业务数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未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正在进行以下整改工作:一是调研杭州、重庆、南宁等地智慧城管资料,打开思路,谋划我市城管的创新点和发展方向。二是根据局属单位对系统内数据共享的需求,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初步实现各单位间的数据交换。目前,各单位普遍需要城管热线的数据,城管热线已开始通过邮件将月报发给局属单位。在智慧化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我市目前正在编制《石家庄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智慧城管工作将随着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取得更大的进展。
    2.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委对下属个别单位的指导及管控缺失,个别单位在截至巡察结束时,提供的花名册要素仍然不全,个别内容不实”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限时完成花名册报送工作。二是局党组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主要是人员管理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责成局人事处制定了专业的人员统计分类方法,指导有关单位通过分类整理逐步规范,打牢基础。三是局属相关单位党委召开会议,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责任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填报内容,统一填报格式,规定完成时限。四是加大教育力度,强化责任意识教育,切实提高该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意识;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责任落实,将花名册填报作为常态化管理的一部分,要求各子公司每月上报人员花名册,及时调整更新内容。六是局属相关单位人力资源部及各子公司劳动人事处落实整改要求组织规范填报工作。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委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作用不明显,工程竞标中标率低,职工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造成职工工作动力不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整改措施:一是积极锤炼党性。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成效。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时时处处牢记职责,切实担负起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重任。二是深化业务交流。坚持新发展理念,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先进单位的发展经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在市场竞争中勇挑重担,提高适应市场竞争力。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内聚精神提士气,外树形象增斗志,以党员干部思想的高度统一,推动企业发展,为企业破解难题提供不竭动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增大竞标中标几率。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学习制度不坚持,学习内容不全面,学习形式很单一,学习笔记不全,存在敷衍应付现象”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根据时政要点制定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时间,每年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改进完善学习方式。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理论与专题调研相结合,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成效。三是加强学习监督考核。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单位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
    (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市城管委机关和个别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存在从互联网上照搬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率先垂范,端正学习态度,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营造学习型机关好作风。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三会一课”制度、“两周一课”安排,抓实理论学习,印发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标准,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处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发现抄袭、代写笔记情况,严肃问责。
    (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学习笔记由部门人员代写”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坚持立行立改,相关责任人重新补写了学习笔记,本人在单位党委会做出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和反省,该单位党委负责人针对“笔记代写”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局直属单位党委提醒相关单位,如再次发生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两周一课”学习制度,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根据时政要点制定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时间和效果,长期坚持。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学习重视不够”问题。
    (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机关2017年1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仅有1次是专题学习,其余都是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为党组会的一项内容来安排”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11月27日上午,12月19日下午,市城管局分别组织了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二是严格学习制度。按照市委要求,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季度、每月分别制定季度和月学习计划,专题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防止“以会代学”,切实把学习落到实处。三是保障学习效果。为中心组成员配备专门学习笔记本和相关学习资料,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记录规范。
    (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中心组成员没有专门的学习笔记”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已落实专门的学习笔记本。
    (1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一直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在班子会议上,没有专门进行组织”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自查。局直属单位党委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进行自查,并于12月21日将整改事项、措施、时限报局党办室。二是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修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每月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三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于12月19日下午,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人民日报社论《在新时代继续把改革开放推向前进——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
    (1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委2017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从网络上下载拼凑,出现“镇党委”字样,标题编号混乱,且无具体学习内容。”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开展自查。局直属单位党委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照整改清单进行自查,并于12月21日将整改事项、措施、时限报局党办室。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各单位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学习质量、学习效果。三是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领导干部带头学,率先垂范,端正学习态度,把自己摆进去,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营造学习型机关好作风。
    (1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的个别所所长,在巡察组检查时正在补写2015年的理论学习内容”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加强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委对该所长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端正学习态度,立即整改,如再次发生将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二是健全学习机制。党组织书记落实学习第一责任人责任,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适时开展学习交流,做到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大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补写笔记情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问题。
    (1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中央、省、市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存在较大差距,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并印发了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年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考核评价指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落实。
    (1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组没有专题研究过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局党组已于12月10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通过了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规范了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1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党组(党委)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中”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12月中旬下发了市城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石城管【2018】508号)和市城管委《关于印发《市城管委2018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指标》的通知》(石城管【2018】509号)文件,明确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进行了检查,各单位均制定了本单位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责任制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工会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1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系统内有党支部146个,17个党支部没有党支部书记,5个党支部没有组织委员,造成部分基层党组织无法正常开展党务工作”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市直工委组织部基层党支部换届督导会议要求,做好局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并于2019年1月中旬前完成了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党支部书记、委员均已配齐。
    (1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副经理2014年5月代理党支部副书记以来,一直未正式任命,也未经过培训”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市直工委组织部基层党支部换届督导会议要求,做好局属单位党支部换届工作,并于2019年1月中旬前完成了基层党支部换届工作,党支部书记、委员均已配齐。二是2018年8月8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组织了城管系统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对系统146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
    (1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委机关工会主席任职,均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换届程序,局机关工会于2019年1月底之前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工作。
    (1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系统工会主席任职,均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严重违法工会选举制度。”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和市建设工会沟通,局系统工会主席任职不需要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任命。
    2.关于“干部调配任免不到位”问题。
    (2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主要领导的任职不严肃,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党委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对章程中关于副总兼职子公司领导职务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三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副总不再兼任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的决定,同时对相关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
    3.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十分混乱”问题。
    (2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至今未按规定移交且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年龄、工龄、党龄“三龄”信息不一致和学历、工作经历“两历”材料不齐全等突出问题,在巡察组抽查的85份人事档案中,76份存在问题,问题率达到89%”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明确牵头处室和责任单位,按要求整改,一是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党委、责任部门等各级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成立了工作专班,逐一对照梳理,逐项整改,补充完善档案资料。三是举一反三,针对全部人事档案,按照新标准进行系统梳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四是制定出台了《人事档案信息收集管理办法》。五是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素质,强化履职能力,定期开展岗位培训,积极参加外派学习和培训。六是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
    (2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个别调入职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上,没有填写任何日期”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积极和人社局沟通,对未填写日期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进行了补办,完善了日期要素。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2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问题。委属个别单位向下属单位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没有起草本单位的通知进行细化落实,仅复印文件原文下发了事,如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直接复印下发,文件上还带有市城管委领导的批示”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规范发文,由办公室主任对拟发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不切我局实际的文件退回返工,杜绝了照抄照转现象。
    2.关于“执法队伍监管缺位,执法不力”问题。
    (2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处罚执行缓慢.2017年至2018年个别单位共查处案件1149件,目前正在处理17件,未处理674件,占总案件的60%,2018年5月查处的违章车辆,9月份仍未进入处罚程序”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由局属相关责任单位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56件闯卡逃逸车辆,由于超越管理权限,做销案处理;对63件渣土车违章案件,立案处理54件,取消7件违章案件的渣土车运输资质;由于证据不全,销案处理2件;对555件非渣土车违章案件,给车主送达《违章运输警告书》,进行批评教育,提出书面警告。
    (2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处罚程序。个别单位为减少自身工作量,提前让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上签字按手印,最后根据处罚程序要求,再由执法人员依次填写日期,处罚案卷不真实”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于2018年11月13日下发了《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石城管[2018]448号),严明执法纪律和执法程序。局属有关责任单位出台并组织学习《关于重申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案件执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石城法支字[2018]8号)和《关于重申性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石城法支字[2019]2号)。同时,要求相关处室加强日常动态执法的监管,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2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没有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部分党支部手册存在记录不规范,编造后补现象。(27)个别单位2016-2018年度党支部手册中,不同年度不同月份的党课教育记录后边附的党员签名,为一模一样的复印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局直属单位党委于2018年12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对“三会一课”记录本,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自查。二是规范手册填写,为全局支部购买《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参考式样》。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力度,1月9日、10日对局属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工作开展和支部手册进行了检查,各单位能够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
    2.关于“民主决策流于形式”问题。
    (28)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党组议事规则没有明确需议定的事项,也没有明确‘末位表态’制;个别党委2015年4月2日召开党委会研究干部调整事宜时,存在一把手先定调后讨论的现象,没有执行末位表态制”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组织部《关于修订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要求,对城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末位表态制”“五个不直接分管”等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印发执行。
    (29)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2017年班子成员分工显示,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审计科和劳动人事科,下属个别单位“一把手”也同时分管财务、人事工作,违反了“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组织局属单位对领导班子分工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不符合规定的立行立改,立即进行研究调整。同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关于省委管理和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有关问题的通知》,严防违反“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3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违反现金管理制度。个别财务处于2017年1月22日取备用金5000元,剩余的2000元5个月后才存入银行。个别单位机关现金余额8179元,个别单位现金余额4808元,严重违反现金管理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要求相关责任单位,严格在规定的限额和范围内使用现金,库存现金不能超过限额,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整改效果:截止2018年12月20日相关责任单位现金余额分别为844.8元、866.8元和27.06元,均没有超过现金限额(1000元)。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现金使用限额和范围,进一步提高现金管理和监督水平。
    (3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现金日记账和记账凭证不规范。2017年1月个别单位付某店办公用品3900元的记账凭证,没有购买物品的清单、发票及报销单。个别单位代管工会财务2017年记账凭证存在领导签字和凭证无日期、入账发票上无领导签字、应使用现金收款凭证的却使用现金付款凭证记录,手写将‘付’划掉改为‘收’”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凭证取得、填制和会计账簿使用、登记要符合规范要求;整改效果:相关责任单位对会计凭证缺少后附物品清单、发票及报销单进行了补充,对缺少日期及领导签字的记账凭证进行了补记补签,对涂改的记账凭证进行了重新填制。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3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科目列支混乱。2015年个别单位收到财政拨付车辆购置款114.34万元,未列入上级补助收入,而是列入了其他应付款,购车后结余的1000元也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要求该责任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按会计核算要求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财政拨款结余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整改效果:责任单位已将该车辆购置款进行了调账,记入“上级补助收入”会计科目核算,购车结余资金也已上缴财政。同时要求局属各单位会计人员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严格规范使用会计科目,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必须通过规定的收入会计科目而不能通过其他应付款等负债会计科目进行核算,项目财政拨款结余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3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平时纪律松弛,对干部管理不严格,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比如在两次检查上班情况时,个别单位有5人上班迟到,个别单位机关有13人上班迟到”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机关全体大会等时机,组织进行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提出作风纪律具体要求,帮助树牢守法观念和守纪意识。二是制定作风纪律检查计划,实施上下班考勤制度。三是与机关党员干部签定工作作风纪律承诺书,强化纪律约束,较好完成了整改任务。四是2018年采取不打招呼方式,对局属单位普遍进行明查暗访30余次,起到了很好警示作用。
    (3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检查值班情况时,发现市城管委下属单位普遍存在带班人员不是班子领导干部的现象,比如个别单位带班领导徐某未在岗,由普通职工王某某替班,违反了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先后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各级加强值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建立值班抽查制度,组织机关值班员对局属单位领导带班和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通过抽查强化各级值班观念,规范加强值班工作。通过近期抽查,局属单位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在位履职情况良好。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3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党委班子实有1名副书记,无党委书记,无纪委书记,但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是由机关一名处长负责,且该同志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熟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纪检组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责任落实。二是认真落实“双报告制度”,已于2019年1月10日前向市委、市纪委报告《2018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三是于2019年1月17日,完成市纪委对局党组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四是制定《市城管局党组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3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无专题研究。从查阅2016年以来的会议记录显示,委属部分单位党委没有专题研究过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要求局属单位认真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石城管发[2018]11号),进一步明确了党委(党组)责任及第一责任人责任。2、每季度对局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廉洁从政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18年已覆盖局属15个单位。3、加强考核,将是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内容。1月10日前已完成了对局属单位的考核。2018年,局党组会20次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关于“执行述职述廉制度不到位,‘一岗双责’体现不明显”问题。
    (37)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领导在2015年、2016年两个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几乎相同,且没有述廉相关内容。(38)个别单位2017年述职述廉报告缺少4名支委,且主要领导的述职述廉报告写成了总结汇报。(39)委属个别单位在2016年、2017年度班子的述职述廉报告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将述廉评廉与领导班子考核一并进行,不断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要求各单位班子成员要认真对年度工作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按规定内容撰写述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严把报告质量关。
    3.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案卷管理不规范”问题。
    (40)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领导于2016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查看单位2016、2017年度党委会记录及机关第一党支部工作手册,均未找到宣布该同志处分决定的相关记录。(41)个别单位机关的一名副处长受到的党内警告处分,也未在机关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宣布”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印发了《关于对2018年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进一步规范案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2018年以来党纪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均已按要求进行了执行。二是制定了《处分报批及执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党纪处分执行程序。
    (4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纪检监察案卷存在较多不规范问题。如案卷承办人和审核人未按手印,各报告承办人和审核人未签字按手印,被调查人陈述材料中被调查人未按手印,陈述材料谈话对象交接单有复印件现象,问询笔录发现错误等”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措施和成效:一是以市纪委模拟案卷为样板,局属相关单位将2015年以来所有纪检案卷逐项进行整理,形成符合规定、分类规整、目录清晰的纪检案卷。二是结合纪检工作实际制定了《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图》《初步核实工作流程图》《立案审查工作流程图》《处分报批及执行工作流程图》《谈话函询工作流程图》《诫勉谈话工作流程图》,用于指导局系统纪检部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三是将系统内纪检人员业务培训列入工作计划,不断强化内部纪检人员业务能力。
    (七)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不力,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4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在上轮巡查指出的问题后依然存在。如:“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在巡察整改主题民主生活会上,部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针对性不强,个别领导以班子发言材料代替个人发言材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要求,2019年1月12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市有关领导到会全程督导。会前制定并印发了我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安排方案》、《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明白纸》、《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提示函》,严格程序落实。督导人员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开出了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二是民主生活会前下发了2018年民主生活会方案安排,要求我局各级党组织按方案要求,严格按程序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4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不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问题,抽查单位两名班子成员及机关一名工作人员的学习笔记,发现该单位机关第一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党员大会记录显示的学习内容在上述三人的笔记上都没有记载”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要求局系统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开展学习、组织生活和批评与自我批评。
    2.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不重视,部分问题搞选择性整改”问题。
    (45)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个别单位未能提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政‘回头看’实施方案”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石家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整改“回头看”主要任务责任分解》(石城管[2018]173号),已对局属各单位任务进行了分解,局属单位按要求在局牵头处室带领下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局“一问责八清理”回头看办公室认真督导巡察组反馈的两个具体问题整改,目前,两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46)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资料显示‘个别单位机关办公区城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问题已于2017年7月17日完成整改,但经过实地查看,发现仍有1个灭火器失效无法使用”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主要领导召开安全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足合格有效消防器材;二是组织培训,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及燃气、供热行业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教育;三是对局属单位消防器材配备、人员操作灭火器熟练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四是制定印发了市城管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通过以上措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配足合格有效消防器材,各级消防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了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巡察整改两个月来,市城管局党组切实将巡察整改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已经整改完成51个,未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的9个问题因长期建设、体制改革、人事冻结等原因仍需继续整改。在整改过程中,11人做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2人,组织约谈1人,警示性谈话1人,诫勉谈话1人,党纪处分3人。
    三、下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长远,紧抓重点问题不放手、扭住关键环节不松劲,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实处用力、向基层延伸。
    一是深化整改力度,强化思想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和中心组集中学习、两周一课学习机制。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的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念,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城管故事,展示城管精神,提高城管文化影响力。
    二是加强制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相关指示精神,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的建立,不断夯实“以制度监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坚实基础。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提升工作水平。真正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坚持把抓落实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践行“实、精、严、快、新、好”工作要求,以高度负责、敢于担当的作风,严谨认真、细致入微的态度,雷厉风行、紧抓快办的效能,一竿子插到底,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联系方式:电话80721073(工作时间);邮政信箱: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邮政编码:050011;电子邮箱:cgwjgjw@sina.com
 

中共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