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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2023版)征求意见讨论会举行
发布时间:2023-11-15
为健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行政执法有据,行政处罚有度。根据《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1月13日下午石家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在局2楼会议室召开《石家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2023版)》征求意见讨论会。
参会人员有局政策法规科相关人员、律师顾问、鹿泉、正定、藁城、城管支队、排水监理所法制审核骨干人员。局政策法规科在《石家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2022年10月)》基础上,结合省、市相关要求和客观实际变化,修改形成了《石家庄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与基准(2023版)》(征求意见稿),已于市局官网和相关微信平台同步向社会公众和市城管系统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讨论会,针对城管领域多发的道路挖掘、围档设置、燃气使用、共享单车、渣土运输等违法行为其执法事项及执法金额的意见建议,与部分执法单位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坚持法制统一,基准的设定要于法于规有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行政执法事项、条件、程序、种类、幅度的规定,充分考虑调整共同行政行为的一般法与调整某种具体社会关系或者某一方面内容的单行法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确保法制的统一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坚持高效便民,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简化流程、明确条件、优化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避免滥用行政裁量权,防止执法扰民和执法简单粗暴“一刀切”,最大程度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
本次征求意见讨论会,是《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程序要求,也是严格履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职责,推动健全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重要举措。此次会议共计梳理意见30余条,改动基准20余条,涉及规划、住建、消防、市容、排水方面专业执法裁量,更好地保障了我局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的规范度,更好地做到依法执法,罚过相当。
来源|法规科
编辑|王晗
初审|傅亚东 韩怡然
终审|尚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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